交通事故写了私了协议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8-21 12:24:01
问题描述:
我与女友路经东湖武大凌波门时,停在凌波门大门前的一辆白色爱丽舍突然右转,导致我骑的电动车撞上去。造成女友右脚踝骨骨折,全身大面积擦伤。我椎尾第三节骨折。后鉴定肇事者因转弯车辆不让直行车辆,判定肇事者全责。因肇事者恳求,他说像现在这种情况如果公了,我和我女友的治疗费用要等几个月才可以拿到,私了的话,他马上赔偿给我们,因为他的车是全保。后来我和我女友同意私了。在某警官的要求下写下了私了协议。内容为某某同某某在什么地方发生交通事故经协商同意私了。协议里面没有涉及任何赔偿金额问题。肇事者在交警的劝说答应先给3000块钱,其他的费用另算。但是当时他没有带钱,只给了1500.说还有1500等8月16日给。但是到了16日后,早上打电话他不接,短信不回。到了下午才回消息说他因闹事被关在派出所,说出来后给我钱。下午又说让我去派出所拿钱,我怀疑里面有诈没有去。后来又说要钱可以,但是必须给钱我的时候就把病历以及现在有的费用发票给他,否则他不给钱。我没有答应,因为答应后病历给他了,再要钱就难了。一直到发帖的时刻他仍然不接电话。请问我和肇事者签订的【私了协议】有效吗?如果有效,他不赔钱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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