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赔付的的纠纷问题,谁帮我下啊
更新时间:2009-09-19 14:16:36
问题描述:
近期我公司收4个去昆明8天四飞旅游的客人,4个客人中有一位是年满16周岁却未办理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年满十六周岁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如没有则需要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并附照片)方可登机。但我公司业务员在客人咨询的时候告诉客人孩子只需携户口本登机即可,所以由于业务员的失误造成在客人出行当天,客人的孩子(即那16周岁的客人)无法通过机场安检,我公司当即作出紧急措施,望另3客人先行出发,这孩子由我公司另作安排。但客人以孩子一人不安全为由全部退票退团造成4人4飞往返机票全额损失共计7000余元,事后却要求我公司全额赔偿4人团款,我公司经研究认为由于失误造成的一个16岁孩子的机票损失应由我公司承担并依照合同规定赔付该小孩的个人旅游费用20%违约金,但其余三人可以通过安检并可以出发,却擅自退团,因此其他三人的机票损失我公司不应赔偿,而客人对我公司做出的决定不满意,每天在我公司吵闹,并有辱骂,污蔑等行为严重影响我公司正常营业.民警曾介入此事并建议客人对我公司做出的协定不合理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或法院起诉,但客人死咬我们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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