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租赁物的维修责任
更新时间:2009-08-20 10:00:05
问题描述:
有个事想请教下你,就是我前两天租了个房子,当时房子里面有一台电视,两台空调,一台热水器,燃气灶具一台等其他家具,当时租时检查东西都是好的,房子交我们后,但是搬进去住第一天电视就坏掉了,第三天空调坏了一台,昨天热水器也坏了,我们都是在正常的操作过程中使用的,最后人家上门修都说他电视是十几年前的了而且里面大修过,都修的不成样子了,没想到才两天空调又不制冷了,因为合同上没有约定谁负责维修,合同法的“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这些条款是不是可以要求房东负责维修呢而且如果他不在合理的时间内维修,不同意出维修费用,我们能不能自己修了从下月交给他的房租里面扣除呢或者据交房租让房东维修好电器在交房租呢,这个算不算我们违约啊,还有如果我因他不承担维修责任而提出解除合同能不能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呢前面修电视那个修理工是中介介绍的,当时修好了只给我们开了个收据,但是上面有他们的签名,房东不同意出这部分维修费,我下月能不能把这些钱从房租里面扣除啊,房东他们会不会和中介和修理工串通说是费用是他们出的啊,那个收据有没法律效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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