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08-12-03 11:51:23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公是2003年结婚,后2005年有的小孩,在06年年底他有外遇,07年9月13号我们在民正局协意离婚,当是总同财产是一套住房,二个铺面,在离婚是,他将住房和一个铺面给了我,孩子有我抚养。今年5月12号我们复婚,但因为个种原因,我们又准备离婚,我想请问我们复婚后第一次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否有效,是否属于我的婚前财产。因为第一次离婚后住房给了我,但房产证没有下来,也没有过户到我的名下,现在房产证仍然是他的名字。如果我起诉的说,法院会不会因为房产证在他的名下,将住房判给他。我听有个律师说,因为我们是复婚,不是再婚,我们复婚后第一次离婚时的协意就无效了,所有财产原属于同有财产,没有婚前财产一说,这种说法是否有根据,是否和理。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