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拿到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9-08-19 00:53:19
问题描述:
我于2007年9月加入现在的公司,当时前的事两年的合同,合同于今年9月底到期。
但是我们公司准备撤资,并于今年的8月初召开了关于裁员撤资的沟通大会,计划将于9月初裁去90%的员工,剩下的员工负责最后的扫尾清理工作。同时公司声明员工可以提出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可以按照裁员给予赔偿。
我目前得道的消息(非公司正式通知)是公司准备把我留到9月底合同到期日期,自动解除合同,不给我任何的赔偿。
我有三个问题希望得到相关的帮助。
1.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应该得到赔偿吗?
2. 如果自动解除合同,是否公司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否则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3. 在公司沟通大会后,如果我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能否拿到赔偿?
谢谢大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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