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子女,离婚后该如何?
更新时间:2009-08-18 11:56:33
问题描述:
我弟弟他和他的老婆由于有了小孩,在四年前结婚(没领结婚证,因两个人的年龄都达不到结婚年龄),婚后生了一儿一女,大儿子由出生到现在基本都是由我妈妈(即小孩的奶奶)在照顾,小孩的爸爸妈妈连最基本的生活费都没交过,而小女儿由女方的妈妈(即小孩的外婆)在照顾,生活费他们两一起负担。现在他们想离婚,但是女方一会说要两个孩子她由她抚养,让我弟弟付她生活费,一会说两个都不要,都让我弟弟抚养,一会说要打大儿子,不要小女儿。我想请问一下,各位专家,这种情况离婚的话,怎么样处理才是合适的,弟弟的意思是他抚养大儿子,(因为大儿子一直都在我们家里,小女儿她一直都在外婆家里生活,回来很多人她都不愿意跟,回来看不到妈妈就一直哭。)然后支付小女孩一定的抚养费。这样的合理吗?如果是支付小女儿的生活费,支付的标准是什么呢?如果是女方坚持要大儿子,而不要小女儿的话,我们能争取要回大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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