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父亲同住,父亲再婚购买产权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09-08-16 16:55:5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和父亲居住在一起生活近十年,生活的很和谐,父亲得过小脑萎缩等病,我们对他照顾的都很好。此房是母亲在世时父亲单位分得的单位公房,母亲去世后,我托关系用原来两处旧房换的现在住房(公产房),房产证承租人是父亲。07年10月中旬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父亲再婚,搬倒老伴家中(老板与父亲相差13岁)。08年4月起诉,要求我们倒房,在这种情况下,我妹妹根据父亲的要求给他们租了个房子(我的条件不好),但他们还不满足,历经法院3次开庭审理,09年4月终审我们有共同居住权,但父亲在7月份与再婚老伴用他们俩人的工龄共同买了产权(原房证在我手里),并向房产局谎称房证丢失,补办了手续后又办理了产权证。请问律师,1,我父亲他俩是否在法院判决后,有其权利购买产权,尤其是父亲的老伴?(此房老伴从没居住过)2,法院判决我们有居住权父亲购买产权时是否应该征求我们的同意。3,父亲谎称房证丢失,是否违背新的《房产登记管理办法》?4,我父亲将来如果去世,她和我们应该怎样分割房屋的财产?5,我们是否应该拿法院判决到房产部门要求撤销产权证?是否起诉我父亲?应该怎么办?请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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