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无故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09-08-16 08:58:53
问题描述:
您好!
我在一所事业单位从事最基层的工作,于2008年1月15日工作至2009年7月22日。中途与领导未有大矛盾,表现也还不错。未曾签过任何合同,也未曾办理过任何保险。可是22日晨主任电话告知说你不用来了,已经有人接手了你的工作。当头棒喝。
请问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怎样的赔偿,赔偿大概如何计算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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