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承诺书具有什么法律效力?现在过了时间了,是不是必须等到公司派人跟我办理交接了我才能够走呢?
更新时间:2009-08-16 08:11:39
问题描述:
1,签定合同的时候合同写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其中6个月为试用期,但同时让我签定了一份承诺书--6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如果公司愿意与我继续签定合同,就要与公司签定3年期的固定期限合同----,请问这承诺书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2,试用期内,公司没有为我购买社会保险。
3,合同规定每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可是到现在一分都没发过。
4,我目前还在试用期内,我提前3天书面通知了公司,但是公司到时间了还不派人来跟我进行工作交接。
现在过了时间了,我是不是必须等到公司派人跟我办理交接了我才能够走呢?我从事的是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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