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认为是个人疏失导致,请问公司有责任吗?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吗?
更新时间:2008-12-01 22:04:19
问题描述:
由于公司要求不能把手机带入无尘车间,又没设立专门给员工放贵重物品的地方,所以我就把手机放在公司给我们分的柜子里面(柜子是用于放拖鞋和衣物的有人看管),到了下班的时候发现柜子被撬开了,当时就跟保管柜子的门禁和保安说了,他们说给我查,可是查了几天也没查出来,于是我就在公司报了案(公司有立案中心,是内部的),他们也派了人来问了经过,也说帮我查,可是到现在都还没有查出来。我要求公司赔偿,公司给出的答案是手机不能放在这种普通的柜子里,应该放在有专人保管的地方,我们公司其他部门的确有人专门看管保存员工的手机,可是我们部门没有设立这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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