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出警未尽到救护困难群众的义务,2小时左右被害人死亡,派出所的责任有多大
更新时间:2009-08-15 11:04:21
问题描述:
我弟26岁2月24日晚上与同学喝酒,8:30同学把我弟送到一路口就走了。我爸当晚一直打电话嘱咐不要多喝。到了9:18再打,接通后也不说话一直在嗷嗷大叫,我妈听到我弟异常的声音当时就吓哭了,打了近20分钟一直问他在哪儿,我弟竟不说一句话一直嗷嗷大叫,足见当时醉的很。后来据110接警显示及当晚报警人讲,有一精神异常的跟随报警人一段后,坐在(躺在)路中间嗷嗷大叫并拦截过往车辆,阻碍了车辆通行。9:39分派出所到现场,据出警的民警讲当晚刚下过雨很冷,我弟坐在路中间裤子很湿,他们就把我弟从路中间劝坐到路边台阶上,民警说我弟不让送,就向110反馈了处理结果开着警车走了,时间是9:49分左右。家人能找的地方全找遍了,直到25天后才在一路边沟里发现了我弟。经法医鉴定,我弟头后面、肩膀及手背有几处钝伤。据刑警队讲可能是后边有人追打逃跑造成,他应该特别醉失去控制能力。身上的伤并不致命,致命的是喝酒过多加上有伤溺水而死。法医推测死亡时间当晚12点左右,据110出警两个小时就发生这样的情况,民警能推卸掉责任吗?据我所知派出所为什么把出警的个别民警开除了呢? 麻烦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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