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钱该给吗?
更新时间:2009-08-15 01:16:04
问题描述:
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跟他妻子诉讼离婚后,孩子和房子判给男方,然后财产分割一半給女方。在判决书生效后,女方又再上诉说男方有一部分钱没给。其中判决书生效前在房子估价中,是女方出的钱,现在女的要求男方支付这些钱的一半!而且还说不给的话就拘留男的。这女的很坏,孩子的抚养费不给,还说男方不给她看孩子,事实上她来看孩子时都是给看的,只是男方人会跟着。我想问的是:
(1)离婚钱女方出的那些钱算不算是共同财产,男方还需要支付一半钱给女方吗?(2)女方有孩子的监护权吗?在男方人不许可的条件下,女方能抱走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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