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继承公证的时候,法院会给起诉吗?请问律师我是应该起诉刘春英我想了一个办法
更新时间:2009-08-14 21:16:3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姥姥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在办理继承公证的时候,公证员说在我姥姥单位的档案里写有2个女儿,一个是我妈妈,另一个只写了姓名叫刘春英,没有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工作单位,我妈妈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但是也不叫刘春英而且我们查过了曾用名也不是刘春英,现在公证处非要我们找出刘春英这个人,我们去了我姥姥的户籍派出所查找也没有这个人,去了居委会也没有这个人,可我姥姥的单位说这个表虽然不是你姥姥亲手填的(姥姥不认识字)也是她口述的,肯定有这个人,但是其他的亲属关系表上再也没有任何记载, 由于刘春英没有出生年月,工作地点,家庭住址等,法院会给起诉吗?还有就是我姥姥的单位领导说我们可以告他们,这样法院判下来他们败诉他们也就可以修改档案了,请问律师我是应该起诉刘春英还是我姥姥的单位,起诉刘春英她不是一个明确的被告,起诉我姥姥单位,也不一定能胜诉。我想了一个办法,我起诉我妈妈和她争夺继承权,这样我是原告,我妈妈是被告,如果法院要刘春英也出庭做为被告,是不是就要法院去找这个人呢?这样我把找这个人的事情转嫁给法院了,他们自然会确认刘春英是否存在,我想征求律师们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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