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的合同
更新时间:2009-08-13 13:31:27
问题描述:
我跟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拆迁合同,双方都已经签字盖章,但煤球房的补偿问题没有商定,所以在合同上,该项补偿为空。旧房换新房的补偿比例暂定1:1.2.为怕以后变动。所以在合同上附加了条款,如补偿标准有变,按大家的新标准算。
此合同虽然签字,但未公正。
我想问一下,此合同是否已经具有法律效益。我能不能要求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我决绝按原合同上的执行,并要求重新商定,由此引起房屋重建拖延所造成的损失,我要不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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