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终审判决后的执行问题
更新时间:2009-08-12 15:55:22
问题描述:
我的店面房跟承租人合同到期后要收回自己用,承租人拒不让房,后法院一审判承租人腾空店房交给我。他以要我承担他的装潢费为由上诉,法院终审以双方原合同中未对装潢费有任何约定不与支持其上诉判决维持原判。他仍不交房时,我申请强制执行。3个多月后执行员通知我去执行局拿。我要求其去现场监督交接。现场我要求对方将他所剩的装潢物都拆走,并要求执行员安判决书让对方腾空店房交给我。执行员说对方除了几盏灯没其他东西了,让我装潢时帮对方拆下给他,认为可以交接了。我要求执行员让对方写下,执行员说自己已拍了照片并证明对方只要几盏灯。我就接了钥齿。后来我拆下灯并让执行员通知对方拿走,而其后第3天我装潢时对方来阻饶说要我赔他他几万的装潢费,并殴打了我的家人。派出所询问情况,他却说钥齿给我了,但我要贴他装潢费。派出所说判的我不承担装潢费,他要是不服可申诉。但他却说自己只交了钥齿并没放弃对装潢物的处理权,要我赔他装潢费,派出所尽也说是我们交接不清产生的问题,让我再去找法院。
我就是想问:判决书上让对方腾空店房还给我,那他交钥齿给我是否就代表他已腾空了店房给我,对店房内(包括门头上的广告)的剩余东西放弃了权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