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至今未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补偿
更新时间:2008-12-01 12:35:06
问题描述:
我爱人在一公司2003年8月至今工作了5年多,单位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最近公司找借口炒掉我爱人。
请问:1.根据劳动法82条规定:我们能要求公司给予我们5年工资的双倍补偿吗?2.能要求他为我爱人补交过去4年多的社保吗?(他们去年底才为我爱人办理了社保)3.公司停发我爱人生育小孩期间3个月的工资和一年的福利能要求他们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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