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请大家帮忙。。
更新时间:2009-08-11 15:35:39
问题描述:
本人驾驶出租公司的车牌为665的出租车。在县委门口与本公司车牌为486的出租相撞。486为全部责任。考虑同一公司。经公司协调。486为本车修复。。。。事后。由于出了事故。车主把我解雇。。并扣取了1200元的车辆损失费(当时签合同时,注明出了事故,修好车要赔偿车辆的损失费)。
请问律师:赔偿车主的1200元。我应该找486的驾驶员来承担么?法律是不是只规定出了事故。肇事者只赔偿修车。而不负责赔偿由于事故而带来的负面影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