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苦恼,谁帮帮我..在线急等
更新时间:2009-08-11 17:16:23
问题描述:
今年初,我与一名女子交往,该女子出手十分大方,经常给我钱用,当时我可能也是贪便宜,就用了她的钱,期间,还有几次找她借钱,但是都没有立借据。过了几个月了,此女子父母找到我,说钱是她把家里房子抵押了贷款出来的,我用了她的占大部分,要我归还。通过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我写下了2万元的所谓欠条给其母亲,想的是息事宁人。但是,我现在很担心,他们收了我的钱后,会继续索要剩下的我用了的钱。此女取钱给我的时候都没有保留取款凭证,她家人说我用了的她的钱的数额是此女凭记忆下下来的,说实话,我都记不住了。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我是否犯法,他们是否有权利向我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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