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长沙某县的这个AA有限公司也有新的注册号。还是合法的?我们还算原来的公司的员工?
更新时间:2009-08-10 16:19:47
问题描述:
一公司出资与我们公司合伙,在长沙某县注册了一个名称与我们在长沙某区注册名称100%相同、而注册资本和公司住址所,以及法人代表不同“同名称公司”。
现在,长沙某区的AA有限公司没有注销,信息完整;而长沙某县的这个AA有限公司也有新的注册号。
请问:我们原来的AA公司还是合法的?即使AA公司(合伙的)解散后,我们还算原来的公司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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