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計算不合理
更新时间:2009-08-10 09:56:53
问题描述:
您好,本人丈夫在一間台資廠任職司機,簽定了一份合同,合同規定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以及津貼補貼是按照廠方規定的給予,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當時去辦理手續公司並未出示廠方規定,現在他上了兩個多月班,底薪按照合同所寫800元/月,加班津貼300元/月,但是每天加班的時間卻不定時,有時一天休息時間才4-5個小時,司機每天最少需要7-8小時的睡眠時間,而且一個月幾乎没休假,雙休日加班不是應該雙倍工資計算嗎?而廠方的加班津貼僅僅為300元,試問這合理嗎?加班費没按照合同所寫的計算,應該怎麼辦呢??如何維護自己合法利益呢?期待您的回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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