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判定
更新时间:2009-08-09 14:31:1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还是接着上次我提交的案例继续咨询一下。我朋友的弟弟的案件法院已经判决:在法律生效一个月内,女方支付男方11.5万元,男方收到钱后的同时搬出该处,女儿的服养费每月800元,每个月的第一个周六男方可来探望一次。我想咨询的是:如果女方没有执行法院的裁定,一个月内交不出房款,男方如何向法院申请?法院将如何执行?是否可以由发院将住房排卖,双方各得房款走人?另外,男方感觉女儿的服养费过高,每月一次探望女儿过少,男方如何向法院提起申诉?还有:判决生效日是从哪天算起?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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