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责权归属问题
更新时间:2009-08-08 22:07:01
问题描述:
某工厂租了厂房及变压器,但变压器自租赁使用时就有问题(变压器本身的问题),当时供电所通知变压器有问题,工厂就向出租方反应了问题,一个月后出租房安排修了变压器。由于变压器问题导致的额外罚金出租方不愿承担,自从修了之后也一直存在同样的问题,但厂方就一直同出租房协调这个有问题,即多产生的费用应由出租房承担不应由厂方承担,出租方不同意。时隔一年后变电所又通知同样的问题,近一个月出租方找人来修了变压器,而维修费则由厂方出,此次修过之后证实的确修好啦,额外的费用没有啦!请问由于变压器坏了导致的额外费用到底由谁来承担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