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当天小区丢了3台电动车(都是业主)而且新的物业法里面对车辆也有明确的说法,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更新时间:2009-08-08 11:11:00
问题描述:
7月27日白天,停放在楼下架空层,电动车丢失,27日当天小区丢了3台电动车(都是业主),小区入口进出都会给一张卡片,名曰车辆进入需持卡,结果卡片还在我们业主手上,为此事我们找物业进行协商,物业以各种理由拖,不处理,到今天还在拖。
物业协议里明确写道要保护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而且新的物业法里面对车辆也有明确的说法,车辆丢失物业要负责
所以请问我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利,让物业进行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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