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解除合同,如何能要回11万,并退还部分定金
更新时间:2009-08-06 17:08:06
问题描述:
我于7月24日经长沙桔园一中介介绍看房,看房之前我用假名签了看房协议书,之后我通过其他途径得知房主的联系方式,与房主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了买卖合同,预付一万定金,定于8月10日办理过户手续。并于8月5日随同房主以首付款的形式帮其房主垫付其房的抵押贷款11万从而拿出房产证。下午再随房主去房产局解除抵押登记并要求把房产证先放在我这里,然后在我写完收条,刚拿到房产证,被潜伏的桔园中介几个人从我身后抢走房产证。之后到中介门面协商未成,房主要求10号一定要办过户手续,否则按违约处理不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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