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遇到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8-11-28 14:21:47
问题描述:
1开庭时,法官问还有没有补充的诉讼请求.我说没有.可实际上不是这样.那天由于庭上情绪过于激动.忘记说了.可自已明明还有新的诉讼请求.这些请求我虽然在庭上没说,但我之前已经写进了举证的资料中了.想问一下对于是已经写好并在举证期内提交给法院.但开庭时又忘记说的这部分,法院会处理吗?
2法院是以开庭时的庭上说的为准?还是以我们交上去的写的为准?
3 我写的"要求平分对方存款"(但庭上未说),法院会做如何处置?会对这部分存款进行平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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