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用受重伤
更新时间:2008-11-28 09:47:02
问题描述:
某开发公司,购买政府出让土地,拟开发房地产,通过发标,一施工单位(个体包工头丁某,无资质)承揽工程后,将搭建脚手架的工程承包另一小包工头李某(个体,无资质),杨某受雇于李某,在脚手架施工过程中,不慎碰触高压电线 (位于工程旁边,距离较近)触电,后经抢救,双手臂4/5截肢,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现欲通过法律索赔,应将谁列为被告?(丁某、李某都是个体包工头,无力赔偿。)赔偿标准大约能有多少?杨某家庭贫寒,想申请法律援助,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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