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土地局把一片空地同时批给2户人家,后把土地给了后批者,这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9-08-01 08:00:11
问题描述:
我是在2003年经土地局批准,在自家西墙外批了一块土地,种庄稼多年。在2009年7月30日下午,某某来二话不说就来拔我的庄稼,说是她也在2006年批了这块土地,说土地是她的,后经土地局裁定,土地归她所有。我想问:土地局同时把一块土地重复批给对方,这合法吗?某某批土地时也没有经过土地丈量,随便就把我的那片土地批给她,而且比我晚三年,凭什么把土地给了她,这社会还有公理吗?我现在到和林格尔县的土地局也是有理说不清,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此致!
祝工作愉快!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