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是否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是否做到了依法办案。
更新时间:2009-07-31 09:30:59
问题描述:
2009年07月17日我的驾驶证不慎丢失,2009年07月22日到车辆管理所补办驾驶证时,警官告知我,因2009年07月19日我在上述事发地点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朝阳区双桥交通大队处以500元罚款,暂扣2个月并记6分的处罚,但是我认为,这名警官没有按照规定核实当事人的准确身份,导致我的驾驶证被冒用,他们应该撤消上述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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