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达成合意,不必经法律程序来确认。对吗?
更新时间:2009-07-31 06:59:24
问题描述:
1、依法成立的合同,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还存在协商解除吗?
2、我与房产商协商退房退款达成合意并实施,这应该是对无效合同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的一种行为,也就是对合同的“无效”依法达成了合意,这点双方并没有异议。没有异议就不必经法律程序来确认。
3、主要纠纷在于后期赔偿数额上协商无果,
我以上的看法对吗?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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