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起诉谁..怎样处理最简单谢谢律师.得到赔偿去张掖请您吃饭..谢谢啊
更新时间:2008-12-03 16:28:06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6年9月购置**县**花园的商品房.4#3_102#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物业暖气等)
于今年的4月底购买了一辆**牌斜梁摩托车一直以来停放在小区的公用车棚每月交纳10元的停车费用都是看车棚的老人收取没有凭证到时间他象我们收取,今年11月23日晚将车停放于车棚次日早上取车时丢失<本人的车不但有头锁后插锁而且还有防盗警报>于是到刑警队报案,今日咨询车辆丢失责任问题时物业方称我把看车钱交谁就找谁看车人工资不高而且一次丢了5辆9成的新车他肯定无能力负责并且声称我们的物业是对面博兴物业,我也从没听说物业有两家,无论是否是事实我在停车到小区车棚时也没人告诉我而且也收了我的看车费用出事才知道如果我起诉看车老人他要是不干了我到哪去找他也不认识,就算不走诉赢了他的赔偿能里我也很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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