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孩探视权
更新时间:2009-07-28 09:28:33
问题描述:
律师们:您们好!
我们离婚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
三、关于小孩抚养:
双方生有一小孩《刘**》,经协议,小孩归女方抚养,并由女方负责全部抚养费。男方不负责任何费用。但男方对小孩有探望权及来往。如女方改嫁而不带小孩走。小孩应归男方抚养。
以上协议,双方同意,永不反悔
但我第二年去探望小孩却被对方拒绝。我有权起诉吗?要怎样的程序?要请律师吗?约费用多少?能争回探视权和抚养权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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