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项是阳光保险。就没有理赔了。去年定的理赔标准是达到191斤就不给理赔了,这种做法对吗?
更新时间:2009-07-26 15:38:50
问题描述:
今年。我在农场租种了些大田。种大豆、由于前期气候干旱。现在雨水饱和。作物长势甚是不好。别人的大豆都过膝盖了。而我的大豆高的还没有筷子长。矮的还没有一颗烟高。我们春天在农场交地租时候,有一项是阳光保险。每亩地4元钱。也可以说是强制的。现在和农场协商说,秋天测产后给结论。如果受灾或是绝产30%以上才给理赔。如果别人家的大豆产量在300斤。我的在260斤。就没有理赔了。去年定的理赔标准是达到191斤就不给理赔了,即使是有绝产的地方。我想请问,这种做法对吗?谢谢。我现在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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