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
更新时间:2009-03-18 20:32:52
问题描述:
保险人与车一并购买了7项保险,保险公司对于此事是否应履行赔偿义务?对于冤死的被害方是否还有起诉的余地?如果可以那被害方又该如何做?
事情原由:在西线高速公路东方三家镇200km+250m处,发生一起小车与一辆运载甘蔗的货车相刮、碰撞的交通事故,导致小车上两人当场死亡。”
根据现场交警事故处理人员称,小车从昌江经西线高速公路开往东方方向,车行至事故路段时,和一辆从非法出入口驶上高速公路的大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小车刮碰大货车车体后,冲撞开高速公路右边的护栏并冲出路外,接着碰撞到路边的一棵大树后停稳,小轿车上2乘车人当场死亡。肇事大货车司机见此逃逸,已构成事故逃逸罪。
事故于2008年11月18日开庭审理,法庭上法官判肇事方应负全部责任,而小轿车方无任何责任,而肇事方又无经济赔偿能力。在法庭上被起诉的保险公司不愿意承担赔偿义务,保险公司称,事故发生后肇事大货车司机逃逸,不能构成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的赔偿义务,保险公司也不能随之履行应尽的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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