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主观故意造成第三者轻微伤,本人应该负全责吗?经济赔偿应是多少?
更新时间:2009-07-24 18:10:31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搬运工,在卸货时一不小心货物从车上落下,把一个正蹲在路边的人砸伤.医院诊断为:腰椎新鲜骨折(较轻).并伴有陈旧性骨折(较重)司法鉴定为:轻微伤.请问我应该负全责吗?经济赔付的额度是多少?附注:此人在医院住院已经20天,花费一万多元(医生预计15天可以康复)但此人不愿意出院,病友说有人时他就说不能走路,没人的时候走路很正常.他提出要我赔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请问我必须赔这些费用吗?在这里先谢谢大家,请帮帮我,我已经把所有积蓄用于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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