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情中,老师有责任吗?如果有,该承担多少比例的经济赔偿?
更新时间:2004-12-07 09:10:28
问题描述:
某班老师外出,临走留下了写字作业,由另一位老师去布置作业.该老师布置完作业.就坐在讲台前批改作业.学生小陈发现后座小山的铅笔掉落在地,就捡起还给小山,同时看见小陈放在桌上的尺子很好看,就去拿.小山不肯,争夺间,小陈的铅笔戳了小山的眼睛,当时小山未感疼痛,就没报告老师.周围同学都没看见此事的发生.直到傍晚小山才感视觉模糊,家长带去医院.诊断结果为晶体破损,换了人工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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