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客户的支票退票未能到帐,银行方面未及时通知,而签发出空头支票
更新时间:2009-07-23 08:20:59
问题描述:
我咨询的是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对我公司签发空头支票处罚的申辩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我公司3月25日(星期三)收到客户货款支票一份,并于次日入帐.按照正常流程,应该于隔日下午划到我公司帐户,即3月27日(星期五).如有支票填写及其他问题导致退票,银行应该在星期五,或者下个星期一前通知我公司.
3月29日(星期日)我公司签发一份支票.
3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点接到开户银行电话,说上星期四的支票因为支付方密码错误,未能入帐,已经退票.目前,帐户余额不够支付签发的支票金额.要求在11点前补充帐户,时间实在是不够到达银行办理补充手续.结果中国人民银行下达空头支票处罚通知书.
我想作为银行方面,管理公司的帐户,应该及时通知客户
发生的问题.
目前,都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是各方面的服务一直不到位,还让我们去承担这些损失.毕竟我们不是恶意去做.
好象明明是银行方面的失职,却要企业去承担.中小企业的财务不是很完善,因为还处于开始阶段.我也在努力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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