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租车!
更新时间:2009-07-21 11:37:02
问题描述:
前年我家人出资七万元与我弟弟老婆家的家长合资购买了一辆出租车,当时购买时车辆价钱约12万,车辆所有人登记的姓名资料为对方家长,当时就我弟弟的老婆写了一张纸条证明购买该出租车时我方家里人出资了七万元。
现在出租车已经涨价至30万元左右,现在我弟弟与他老婆关系闹僵,如果离婚对方家长否认当时我方出资与她购买出租车,我方手上的那张她女儿写的证明纸条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应?
还有,如果对方承认该车有我方家长的一半股东,是否可以分到15万元?
另外个问题:如果我弟弟和他老婆离婚,那当时该车是我方家长与她方家长共同出资购买,那这辆车能算是我弟弟与她老婆的共同财产吗?
下面是我们当时签的合同内容 但是是我弟弟老婆签的他爸爸的名字
2006年10月29日甲方投资已方7万元买一辆出租车,2008年换新车用这2年已放跑车钱补贴购新车余钱平均分,2008年卖车如果车价在25万以上甲方分2/3已放分1/3,2008年如果车价在25万元以下甲方分6份已方分4份,如果2008年车价没有涨27万就等价格上涨到25万再卖车子继续跑车钱平均分 甲方程某某 乙方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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