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协议纠纷
更新时间:2009-07-20 10:52:3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购买方: 我
出售方: 她
前房主: 涉及此人的户口
我前一段时间买的是二手房,2009年5月18日我和出售方、中介三方签了有关户籍迁出的补充协议,协议规定2009年6月20日仍未迁出与此房有关的所有户口,就要收取出售方10000元违约金,在2009年5月31日时出售方打电话给我说户口(这个户口是出售方购房时的前一个房主的)晚一天可以吗?当时我说可以,结果是2009年6月22日前房主户口迁出,我现在收取出售方10000元违约金,现在出售方说我违约,因为我当时打电话说一两天可以的,她把我的话转述给前房主,前房主做了电话录音。现在出售方要我退10000元违约金,而且她说因为我收取10000元违约金,他要给前房主收10000元违约金,现在前房主委托律师要起诉出售方和我,说我违反口头承诺。
我想请问律师:
1.我在这场纠纷中如何处理?我应承担多少的责任?
2.我和前房主是相关联吗?
3.我现在希望尽快的怎么处理好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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