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更新时间:2009-07-19 11:38:3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与前夫是95年离异的,当时15岁的女儿判给我,由他承担生活费,医药费以及部分学杂费。可是在三个月后他就停止了所有该承担的费用,且极力的躲避和逃避责任。为了避免激化矛盾,我和我父亲共同承担起女儿的一切费用。女儿在12岁得了癫痫,一直服药到现在,且身体多病,每年医药费都是几千。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由亲戚带着经常在外地打工,医保肯定是没有的啦,养老是挂在社保由我代交,她自己赚的钱仅仅能维持她自己的生活,其他的开支都是我来负担,快30岁了还没结婚。我父亲早已去世,我也是企业退休人员,靠我的收入是很困难的了。前些日子碰到前夫,他现在条件好多了,对自己的过去的做法也有悔意,想帮我承担一些费用,或者干脆让我把女儿的抚养权变更给他。但是她现在的妻子竭力反对,说是法律判给我就是我的事情。请问,现在还可以变更抚养权吗?或者还有其他什么方法通过正当的途径让他帮我承担费用呢? 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