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能否不卖给对方房子,我是否违约?
更新时间:2009-07-19 14:12:31
问题描述:
我有一间平房,以口头协议,约定先收5万元的购房款,如果在约定的5月30日之前我能确定找到新房子,就收余下的6万房款,交付房子,如果找不到,我就不卖房了,并将先收的5万元钱退还。后来我没有找到房子,我在4月14日,通知了对方,要退钱,对方不答应。当时我们没有签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和我打的“收到乙方购房款5万元”的收条。现在对方起诉要履行协议要房子,请问我能否不卖给对方房子,我是否违约,如果是我违约,我承担何种赔偿?麻烦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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