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可以申请复议吗
更新时间:2009-07-18 16:51:47
问题描述:
对方是车,把我们骑自行车的人撞了,第一次责任鉴定是五五,对方一直没给钱,前二天交警说对方复议了,又鉴定我方是主要责任六,对方是四了,我上网查了一下有文章说复议在接到鉴定书15日内是可以的。又有文章说2004年5月1日的新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不可复议也不可诉的。
1难道责任鉴定和交通事故认定书还不是一个,不是一回事吗?
2‘现在交警办案应该以哪年的交通法为准啊?
3,对方责任是4,赔偿时她就按比例4赔吗?比如一共花10万,她就拿4万吗?我听说责任鉴定4,并不是人身损害赔偿比例也是4,车撞人比这4多,有个照顾弱者的规定.应该按哪个法赔呀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