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解除纠纷
更新时间:2008-11-22 21:27:12
问题描述:
本人自2008年3有进入该公司至11月20日。公司在11月19日以本人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为由,单方面将我从原岗位调到其它岗位工作并由原来的工资2150元人民币降为900元。本人不同意。公司已出了书面通告,我现在要求其赔偿,公司单方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单方更改劳动工作内容。由此引起合同无法继续,本人提出辞职。请问。我可以要求其赔偿违反劳动合同法单方更改劳动工作内容条款赔偿一个月的劳动补偿金2150元及工作满6个月按一年算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2150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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