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以以任何理由开除员工而无经济补偿吗
更新时间:2009-07-18 00:24:54
问题描述:
本人在单位做门卫工作,因一卫生执法检查车进单位食堂进行卫生检查没通知单位领导,便被单位以严重违反本厂保安条例为由开除,并告知本人是被开除员工没有任何经济补偿,请问单位的做法合法吗,本人怎样维权?另外,本人自去年9月16日进该单位工作,直至今年2月1日才签定书面合同并工作至今,本人现在还有权依照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要求单位双倍付给本人超期规定合同期间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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