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张借据还有效吗?吗?他这样做应该属于故意欺诈吧?
更新时间:2008-11-25 15:59:4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去年曾借了一笔钱给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当时写了借据,借据上写明以他的房子作为抵押。但我后来去了一趟他的家后才发现,当时他在借据上写的房屋门牌号故意写错了,他家是139号,但他写了239号,而他家那边的房屋到190号就没了,也就是根本没239号,请问这张借据还有效吗?我能申请法院拍卖他家的房产(也就是139号房屋)吗?他这样做应该属于故意欺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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