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
更新时间:2009-07-16 08:11:56
问题描述:
已经私下在2006年时买了别人单位分的房子,还草签了协议(现在才发现当时签的协议根本就无效,不能保障我的任何权益),钱款全部付清,对方的房证2007年拿到手,我想办过户手续,但由于2006年卖房时房价还没有涨到这么高,现在对方还想要加钱,我决定这次给他加钱立刻办过户以后就没有麻烦了,可是去房管局一问才知道房子是经济适用房,五年后才能过户。为了避免他再次变卦,我想重新签一份有法律保护的协议,去公证处公证,该如何签协议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谢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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