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打赢官司要回钱吗
更新时间:2009-07-15 16:25:31
问题描述:
几年前某房产公司通过报纸广告等形式推销期房,本人及朋友前往预订一套,当时房产公司的房子相关手续尚未办好,更未开工,预付5万元,房产公司签的是借款协议,协议中规定此款到时转为首期房款,愈期不签订合同的违约罚金是房价的10%。当时签订借款协议时,因为是团购,享受了一个多点的优惠。结果等到一两年后房子开盘时,开盘前三天购买的客户可以享受3%的优惠,而我们预订的客人却不能,而且当时附近位置更好的房子价位也比我们的低,小区一些地方与原设计亦有变化,当时大家曾与经理协商,要求享受相关优惠,房产公司不同意,房子购买合同最终没有签订。到现在又过去二年,其中有的被房产公司销售出去,有的还没有。没有销售出去的,房产公司现在也不肯按协议价给我们了,要我们按现价。请问此时我们能要回我们的钱吗?打官司的话需要提供哪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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