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土地补偿
更新时间:2009-07-17 09:28:30
问题描述:
我家地处人寿保险公司西侧,有一宗出让商业用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有市政府批文,出让合同
,出让金收据,土地使用证等)。2007年政府对该地区进行动迁,以1300元/平方米土地价格卖给
开发商,营建商品楼,现在楼房都封顶了!可是政府和土地部门至今也未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也未对我
们进行土地补偿(依照法律程序必须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权利人完全补偿,补偿标准应以土地使用
权剩余年限价值的现值计算,即通过评估确定的收回之日的市场价格)。在这两年间,我们一直找市政府
动迁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没有结果。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合同,政策,是给谁制定的呢?
还有法律效力吗?谁来保障公民合法权利?
国土资源局委托评估所以2008年9月26日为估计基准日,评估该宗土地价格是1283,68元/平方
米.由于房价和经营商品上涨,土地补偿不到位,使我们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已经造成巨大损失和不良后
果.现在还让我们等,再等......这是为什么?我家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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