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09-07-13 19:53:57
问题描述:
一位朋友在2009年6月10日驾车碰伤一名男子,这辆车是购买了全保的。事故当时车主看伤者受轻伤,没有即时通知保险公司及交警部门,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伤者经过两三天的治疗,伤基本治愈,但伤者不愿出院,一直要求车主除了花去的四千多医药费,还要另外给伤者七千元。车主没想到伤者会这样,所以一直到2009年7月13日到交警部门报案,但交警部门不受理。请问,伤者提出这样的要求合理吗?若车主不答应给予这七千块,那假如伤者起诉车主,车主又会承担什么责任?损失又是多大呢?车主应该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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