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更新时间:2009-07-13 21:34:58
问题描述:
丈夫有了外遇。第三者从一开始就知道他已结婚,却仍抱着其鲜为人知的目的和丈夫在一起,在丈夫明确不可能离婚和她结婚的情况下仍坚持生下孩子,并声称自己一个人可以将孩子好好带大。事实上从孩子出生后就暴露了要挟的真面目,要求丈夫离婚娶她(丈夫还是原来的态度——绝对不可能),在要求未达到下遂要求经济赔偿。
我没有任何证据(有的只是他们频繁的通话及短信发送记录,明白一切几乎都是自己前因后果串连以及在怀疑质问面前丈夫对我的坦言),也不想去找什么证据,目前亦不想起诉他们。但如果她之后再做出过火的行为,伤及我及我孩子的权益时,我是否能提出诉讼?没有任何证据情况下我如何提起?在什么时限内提出方有效?这个时限又是以何标准来判断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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