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可女方已怀孕4个月.可以吗?如果离婚,我需要负哪些法律责任呢?
更新时间:2008-12-03 16:48:44
问题描述:
我今年27岁,父亲过世,与母亲相依为命,2007年12月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交往一段时间后,因不小心致使女朋友怀孕了,只好于2008年8月8日办理了结婚证,但未举行结婚仪式,打完结婚证后半个月她与我母亲发生了矛盾,并因此事情发现她患了抑郁症已十年.自从与母亲发生矛盾后,她住回娘家,由她母亲照顾,她的病情一再恶劣,而且时常无端发脾气,骂人,甚至发恶劣信息给我姐,骂我家人,我曾想过接她回来,可她不肯回来,说让我必须在外买一套房子与她结婚.对我也时好时坏,坏的时候骂得我一无是处.我家离她家有好几十公里,可她想让我过去的时候,我必须马上过去,要是不过去的话,她就找她家人大吵大闹,或电话给我的亲朋戚友乱七八糟说一通,我被她弄得心烦意乱,想与她离婚,可以吗?要是真的离婚,我都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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